急急地开过这里,他的耳边,则传来那个怒吼之人的声音,和更多人的议论声:“小朋友,你没事吧怎么傻站在那里那辆车开过来,你就一动不动,还有那辆车,他妈的,那么大一个人站在中间,它怎么”
林槐刚要开口说话,便听见另一人的声音:“史密斯,你在说什么”
“说什么”
“什么小朋友,什么一动不动你站在那儿说什么呢,快点儿去工厂上班,时间快到了”
在那之后,许多的议论声也响起。
“他说什么小朋友”
“有人吗刚才的路口处有人吗”
“我们离他远点儿,可能他有些精神问题”
而原本扶着他的那具空气也离开了。他像是恍惚了一阵,道:“咦,这里什么都没有我刚刚明明记得我碰到”
“别管了,史密斯,上班去了”
喧嚣的议论声渐渐消失了。人们的兴趣很快从这桩古怪的事件,转移到自己的生计上去了。只有林槐一个人,站在原地。
他看着自己的小腿在那白皙的小腿上,正有一道裂开的伤口伤口中,有血液涌出,顺着皮肤流下。
在这个城市里,似乎没有人能看见他没有人能看见,这个一只腿正在流血的、差点儿被一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车撞了的少年。而他也看不见所有的人。
所有的活物都看不见他,他也看不见所有的活物他所能看见的,只有存在于这座城市里的死物不曾与活物接触的,死物。
清晨的吵闹还在继续。而林槐却仿佛在这一刻,被这个世界所抛弃了。
林槐低下头,他知道自己用点力量,这道伤口就会被缓慢愈合。
可他没有这样做。
“有人剥夺了我的视觉不,不只是我的视觉,还有这座城市里所有人的,对于我的视觉。”林槐自言自语道,“很有意思,玩笑恶作剧有意思”
他俯下身,用手指抓进了自己的伤口,让里面流出了更多的血。
那一下是很疼的,可他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,相反,他将自己的右手贴在了伤口上,让上面流出的鲜血,浸润了他自己的手掌。
“既然如此。”他举起那只沾着鲜血、湿哒哒的手,脸上露出了诡谲的笑容,“我也来给这座城市开一个玩笑。”
他举着手,在感觉到一人与他擦肩而过时,从容不迫地将那带着血的手掌印在了对方的背上。
林槐的行为在许多时候都不能被人所理解,不过,他并不在意。
此刻,他抱着腿,坐在高高的白石阶上。在他的下方,是一条街道,街道上,无数悬空的血手印,在道路上来来回回地走着。
谁能想到一个疯子,居然会用自己的血,来对他看不见的市民们进行标记呢
“不过很遗憾,我的血是有限度的,今天也只能先标注这一部分的市民了。”林槐抱着膝盖,自言自语道,“这些市民们似乎保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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